|
事实上,由财政部、国家发改委、农业部、国家税务局、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》已于不久前发布,其中4项政策构成了国家财税扶持政策的核心。
而尤为值得提及的是,有来自国家财政部的相关官员表示,他们今年将从战略高度——不因油价和原材料价格涨落——来看待发展新能源问题,并改变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政策。财政部经建司司长胡静林表示,在我国新能源的发展初期,特别需要财政政策支持,而财政部门有责任也有义务推动新能源的发展。
胡静林还认为,发展新能源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政府各部门、石油石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。
据了解,为启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,财政部和建设部已于2006年下发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,并在5个省市启动了25个试点项目。2007年,相应的支持资金将在2006年1亿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。
胡静林同时表示,由于新能源品种太多,新能源覆盖面很广,加之水利、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、海洋能等分别处在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,所遇到的困难不相同,国家难以全面推进,也不可能采取统一的支持政策。
“因此国家将区别对待,分类指导,通过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,并且突出重点,依次推进。”胡静林说。
记者了解到,财政部将重点支持以下三大领域新能源发展:一是石油替代的技术,主要是生物液体燃料和煤质油;二是技术成熟近期可替代煤炭的可再生能源,如风电、太阳能在建筑节能领域的应用;三是技术先进未来发展前景好的可再生能源,如太阳能光伏发电、浅层地能、海洋潮汐能的应用等。 |